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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 星期一

“走好网络群众路线”(总书记的人民情怀)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成为群众生产生活的新空间,也成为做好群众工作、凝聚思想共识的新平台。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通过互联网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让互联网成为我们同群众交流沟通的新平台,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

  “走好网络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

  走好网络群众路线,首先要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心里装着群众,把群众当亲人。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调研。坐在电脑前,总书记对着麦克风亲切地说:“大家好!在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元宵节即将到来之际,我向大家致以节日问候,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随后,总书记亲手点击键盘,发布了问候语音。

  很快,屏幕上显示,点击量迅速攀升,网友纷纷留言。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来一去间,领袖与人民心心相印,党心与民心同频共振。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一根根细细的网线,牵连汇聚着亿万网民的心声。

  2016年4月19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

  走好网络群众路线,一定要善于使用网络,倾听民情民意,汇聚民力民智。

  临近春节,神州大地处处洋溢着节日的喜庆气氛。2023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同黑龙江、福建、新疆、河南、北京、四川等地基层干部群众视频连线。

  “节日期间大家能轮休吗?”“春节期间,你们如何抓安全生产、确保平稳供气?”同塔里木油田公司轮南油气储运中心西气东输第一站克拉集气区连线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问得仔细,现场员工一一作答。

  一桥飞架,关山不远。通过网络,人民领袖听到了来自基层群众的真切声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善于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更好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顺应民心,把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十四五”规划编制网上意见征求,开创我国五年规划编制史上首次“网络问策”;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网络征求意见活动,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留言超过854.2万条、2.9亿字……民意被广泛倾听,民智被有效汇聚,走好网络群众路线过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得到践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围绕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开展网络征求意见,是全党全社会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献计献策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走好网络群众路线,务必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让广大群众共享互联网发展的丰硕成果。

  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着眼未来,提出建设“数字福建”。习近平同志曾要求不搞花架子、不作秀,要扎扎实实做到“四个贴近”,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提供信息化服务。

  岁月流转,初心如磐。顺应风起云涌的互联网技术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努力“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造福了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一系列优秀新媒体作品在互联网广为传播,网上正能量强劲、主旋律高昂;数字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互联网发展愈发普惠包容;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网上零售额居世界第一……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坚持网信为民,网络强国建设步履铿锵,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 人民日报 》( 2024年07月02日 01 版)



source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4/0702/c1001-40268397.html

2024年6月30日 星期日

走在时代前列 领航复兴伟业

  没有一项使命,比引领一个民族实现复兴伟业更加光荣。

  没有一项事业,比团结14亿多人民奋进现代化征程更加伟大。

  中国共产党是成就伟业最可靠的主心骨,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下,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向前推进,全党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

  今天,一个“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正团结带领亿万人民阔步前行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

  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

  “关键在党”,重若千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

  奋进新征程,创造新伟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时间拉回2012年11月15日,世界目光聚焦中国。

  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斩钉截铁地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清醒的历史自觉,继之以坚定的历史主动。从转变作风入手,通过反腐败发力,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组织建设强基固本,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制度作保障,用信仰塑灵魂……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

  实践步步深入,理论不断创新。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

  “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

  …………

  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新局面,形成了系统完备的思想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202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用“十三个坚持”集中概括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以一系列原创性成果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

  伟大实践孕育伟大思想,伟大思想引领伟大事业。

  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不懈凝心铸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本读不完的书,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我们破解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科学行动指南

  “理论创新开辟新境界,理论武装必须达到新高度。”山东省港口集团高级别专家张连钢深有感触。

  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山东日照港,察看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作业场景,强调“我们要从大国走向强国,肯定要过这一关,走自主创新的道路”。

  张连钢说,“10多年前,我国在全自动化码头领域仍是一片空白,到欧洲的自动化码头参观,人家都不让下车拍照”。他带领团队鼓足一口气,攻克一个个难关,实现软硬件设备全部国产化。如今,日照港成为全球首个顺岸开放式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山东省港口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霍高原表示,我们坚持在深学细悟中把准方向、提升本领,深刻认识到抓创新牵住了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要循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不移走下去。

  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先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多次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闪耀着真理的光芒,迸发无穷的实践伟力,指引前行的方向,让发展的步伐走得更坚实、更有力量、更见神采、更显底气。

  湖北石首,地处长江中游,境内长江洲滩绵延近百公里,曾有一望无边的芦苇荡。市内有100多家小作坊,芦苇造纸赚了钱,却破坏了生态。

  2016年以来,为保护长江母亲河,小作坊纷纷关停转产。结果,芦苇不割了,出现植株退化,甚至腐烂变质,造成水体富营养化,长江水质还是受影响。这又成了新的“包袱”。

  “我们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找思路、找方法,深刻领悟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开发,而是不搞破坏性开发。要善于运用系统思维,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石首市委书记王敏说。

  理论强,方向明,发力准,产业规划更科学,一家有意向投资建设高性能纸基功能材料循环经济项目的公司进入了石首的考察视野。

  “厂里干净明亮,没啥气味,颠覆了对造纸企业的传统认知”“99.2%的用水被循环利用,排放水还能养鱼”……通过多次调研,石首市认准了这条传统造纸产业转型发展的“新赛道”。如今,站在江畔远眺,满眼是绿油油的芦苇,“包袱”又变成了“宝贝”。

  芦苇“变废为宝”,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生动注脚。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牢牢把握“六个必须坚持”,熟练掌握领导方法、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推动解决了一批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问题。

  主题教育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党的制度建设最新成果。

  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印发。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有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雄安新区的夏天,火热而美好。在雄安城际站及国贸中心片区瞭望台上,放眼四周,塔吊林立,一派忙碌景象。中国华能、中国中化总部结构封顶,国贸中心项目桩基工程顺利完成,雄安城际站正在进行地下主体结构施工……“未来之城”拔节生长,托起无限希望。

  “新区就要有新样子,新就新在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上。如何创新?方向从哪找?归根结底,是从思想中找。”雄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夏雨说,“一些重大项目工程还能不能更节能,体现绿色低碳?安置区是否可以更宜居,体现人民所盼?我们总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定目标、悟方法,看准了就坚定不移抓,能多干一点就多干一点。”

  事实上,雄安新区建有三座城:地下一座城,地上一座城,云上一座城。刘尧2022年逐梦而来,目前担任雄安城市计算中心云平台维护工程师。

  “云上之城”,要求智能现代、自主可控,标准高,挑战大,但在刘尧眼里,“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是为了兑现一个妙不可言的未来。想深了,悟透了,信心就愈发坚定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本读不完的书,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是我们破解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科学行动指南。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必将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团结奋斗实干担当

  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看准了就抓紧干,把各方面的干劲带起来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没有捷径,唯有实干。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敢于斗争、敢于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不可战胜的强大精神力量。实现伟大梦想就要顽强拼搏、不懈奋斗。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福建泉州晋江市陈埭镇,一个面积38.4平方公里的小镇,分布着近8000家鞋类相关企业。

  繁华的市场是用实干创造出来的。此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镇上一些企业面临经营压力。怎么办?陈埭镇副镇长黄清景说:“‘晋江经验’是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它的一大特点是实实在在、心无旁骛做实业。我们坚持从细处入手、向实处发力,发现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

  针对原材料价格上涨问题,完善鞋纺城等原料配套,实现鞋类主要原料采购环节90%在镇内完成;为缓解土地紧缺,建设超100万平方米的标准化园区……“党员、干部坚持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同企业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这才有了今天的良好发展势头。”黄清景说。

  “共产党当家就是要为老百姓办事,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键小事”当作“心头大事”,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一件件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和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组织力量、组织优势有效转化为发展动力、发展优势,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不断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各地党委及组织部门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斗争重大任务一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各地党委及组织部门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统筹推进干部选育管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深化公务员制度改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党的干部队伍焕发新的气象。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宁夏考察时勉励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如今,在田间地头,在社区楼宇,在工厂车间,在创新链产业链上,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

  走进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黄泥塘镇新塘社区张胜林的家,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一应俱全;猪圈里,高压清洗机、饲料机配置齐全……“以前电不足,只敢养两头猪。现在条件改善了,养了几十头呢。”说话间,张胜林笑得合不拢嘴。

  长期以来,黄泥塘镇部分群众面临用电难、用电贵、频繁停电等问题。去年,大方县委与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党委以政企联动方式,加快电网建设改造。

  在黄泥塘镇党委书记王卢看来,“保障电力供应,事关百姓福祉、经济发展。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企业就更有意向来投资,就有大量的就业岗位,群众在家门口就有活干、有钱挣。”看准了就抓紧干!黄泥塘镇党委与南方电网黄泥塘供电所党支部加强党建联建,推动辖区企业项目建设与电网建设同步谋划、同步投产、同步推进。

  业绩都是干出来的!在机遇面前主动出击,不犹豫、不观望;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不推诿、不逃避;在风险面前积极应对,不畏缩、不躲闪……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看准了就抓紧干,把各方面的干劲带起来。”

  实干担当,不仅要抓紧干,还要坚持干,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青海考察时强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西北大地,高天流云。大大小小的湖泊,宛若瀚海明镜,幸福在人们的心间流淌。这里是石羊河的尾闾湖——青土湖。此前,这片水草丰茂之地,曾干涸了半个多世纪,形成了一条长达13公里的风沙线。

  青土湖治理,再难也要啃下这块硬骨头。甘肃省民勤县下定决心,固沙造林、生态输水、退化林修复……锲而不舍,多管齐下,青土湖恢复了生机活力。

  修复青土湖是民勤治沙的一个缩影。薛百镇宋和村党支部原书记石述柱,带领群众栽植防风固沙林7500亩;民勤县退耕还林办公室主任姜莉玲,二十五年如一日,扎根沙海,芳心护绿洲……民勤县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心、锲而不舍、苦干实干,实现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转变。

  团结凝聚力量,实干创造未来。

  “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庄严宣告。

  围绕明确奋斗目标形成的团结才是最牢固的团结,依靠紧密团结进行的奋斗才是最有力的奋斗。放眼神州大地,气象万千、生机勃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紧紧依靠人民,始终团结奋斗,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不断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

  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基层干部的作风决定着党风和政风,也制约着民心所向。

  作风建设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人民需要的不是宣言和承诺,而是行动和实效,要进万家门、知万家事、解万家忧、办万家事。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港中坪村的连片水稻田里,一派郁郁葱葱。在稻田里查看庄稼长势,到村民家谈生产、唠家常,这是港中坪村党支部书记段德喜的工作常态。

  “之前是有事忙,无事也忙。”段德喜说,各条线的工作任务都往基层压,有时是头天发通知,第二天就报材料,每天都像“打仗”一样,哪有时间去入户走访?

  今年以来,常德市深入开展“十减”行动,为基层松绑减负。究竟减轻了多少负担?段德喜掰着指头清点:村委会30多块牌子减到了10块;40多个微信工作群减到了4个;以前要负责开具20多项证明,现在大多都不用了……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群众服务的时间更多了。

  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正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的鲜明例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自我革命,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加固。

  “打虎”零容忍,“拍蝇”不手软,“猎狐”不止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纪法之网越织越密。

  …………

  经过全面从严治党的革命性锻造,我们党赢得了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衷心拥护的历史主动,赢得了全党高度团结统一、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

  政务服务窗口,是连接党委政府和企业群众的桥梁。服务暖心,审批提速,以干部作风转变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作了生动的注解。

  “以前三天两头跑窗口,现在偶尔来一趟。”走进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沈阳浩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孙丽媛笑着说,经营执照的申办、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许多事项都能网上办、一次办,非常便捷。

  近年来,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坚持“刀刃向内”,优化流程机制。为解决企业办理许可勘验预约难、复核难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领域推出“反向预约”“e核查”等服务举措。大东区纪委监委还开展“清风窗口”创建工作并向社会公示,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快办”“易办”“好办”转变。

  “这些举措带来的是干部作风的转变,是营商环境的改善,是更多的企业来区内投资兴业。”大东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陈楠楠说。

  …………

  “我们只有勇于自我革命才能赢得历史主动”。

  “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走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把党的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来推进,并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和方针,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立党立国、兴党强国的一大法宝。

  新征程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指引下,一以贯之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们党必将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必将团结带领亿万中国人民踔厉奋发,谱写出中国式现代化更加绚丽的华章。

  《 人民日报 》( 2024年07月01日 01 版)



source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4/0701/c1001-40267485.html

2024年6月29日 星期六

确保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

  历史,偶然中昭示必然。

  103年前启航的小小红船,已成为“中国号”巍巍巨轮。103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了彪炳史册的历史伟业,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最为恢宏的华彩史诗。

  于群山之巅俯瞰大地苍茫,自时间长河洞见风云激荡。

  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之际,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幕将启之时,中国共产党这个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时代为卷,以奋斗作笔,书写着新的壮美篇章。

  砥柱中流 风华正茂

  “从以前的骑马放牧到后来的骑摩托车放牧,再到现在的无人机放牧,我的家乡越来越现代化了!”

  2024年6月18日,青海西宁。在上海援建的果洛西宁民族中学明亮的教室里,15岁的尼东拉毛向前来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讲起家乡的今昔巨变。

  习近平总书记表示,包括教育在内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所中学里的温暖故事能够映射出新时代党领导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壮阔历程。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读懂中国共产党,方能看清“风景这边独好”的中国奇迹。

  这是一个矢志追寻梦想、勇担时代使命的政党——

  2024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

  一个政党,最难的就是历经沧桑而初心不改、饱经风霜而本色依旧。

  回望来路,从革命年代“取义成仁今日事”的无悔,到改革岁月“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坚定,再到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的担当,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一切奋斗、一切牺牲、一切创造,都只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站在我国和世界发展的历史新方位,统筹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发出时代强音,吹响前进号角。

  强烈的历史主动、深沉的历史担当,源自对时代大势的准确把握。

  当前,民族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但仍有许多“险滩”要渡、“硬骨头”要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全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这是一个先进思想引领、科学理论武装的政党——

  2023年金秋十月,首都北京,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在京西宾馆召开。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

  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这一思想一经提出,立刻在全党全社会引发热烈反响。

  注重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

  一百多年前,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惊醒了“五千余年的沉梦”。从此,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追求真理、揭示真理、笃行真理的伟大历程。

  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

  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加强理论武装始终都是最鲜明的底色。

  通过坚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广大党员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神州大地正在展开“思想之光”转化为物质力量的生动画卷。

  这是一个直面大党独有难题、始终清醒坚定的政党——

  202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系统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明确了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重大使命、科学布局、价值追求、重点任务。

  2024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

  2024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不断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入思考党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极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全面部署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成其身而天下成,治其身而天下治。

  烽火年代里,访问延安后的黄炎培感慨:“我认为中共朋友最可宝贵的精神,倒是不断地要好,不断地求进步,这种精神充分发挥出来,前途希望是无限的。”

  新时代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成为新时代伟大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

  面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冷静清醒:

  “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

  深刻的认识,继之以彻底的行动。

  从强化政治引领,到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断健全,再到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更加完善……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断焕发愈加强大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成为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

  自我锻造 永葆生机

  2024年1月4日,北京中南海,一个重要会议开了整整一天。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听取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

  近年来,党中央听取“五大班子”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已成为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

  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锚定这一首要任务,一项项举措不断推出:

  围绕中心工作,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做好经济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抓住“关键少数”,《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将完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机制作为重要内容;

  着眼公务员队伍,召开全国公务员工作座谈会,印发《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落实到公务员选育管用全过程各环节,充实调优建强基层公务员队伍;

  聚焦重要领域,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要求新时代办公厅工作要强化政治担当,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

  踏上克松这片雪域高原上的“红色土地”,赫然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刻有“克松村党支部旧址”的石碑。

  65年前,克松率先在西藏进行民主改革,成立了西藏第一个农村党支部。

  65年来,从最初5名翻身农奴成为第一批共产党员,到如今两个党支部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克松已成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鲜活缩影。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

  一年多来,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全国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中央和国家机关等单位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班,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着力以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

  2024年4月27日,一场秩序井然、严肃认真的党内法规测试,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县委书记研修班开考。

  在学制一个月以上的班次,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点内容融入党内法规考试,成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以考促学、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具体举措。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员、干部以此为契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

  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从查处“四风”问题,到持续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再到推进为基层减负赋能,新风正气在新征程上不断充盈,“金色名片”越擦越亮。

  以零容忍态度反腐败。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2.6万件,处分61万人,其中包括省部级干部49人,厅局级干部3144人,县处级干部2.4万人……深刻诠释了我们党“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

  完善和健全监督体系。从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到二十届中央第一和第二轮巡视完成反馈、第三轮巡视扎实开展,再到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各项监督多管齐下。

  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始终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长远之策。

  从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到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再到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党的制度建设持续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日益深化。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

  新征程上,党的制度建设蹄疾步稳。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愈加完善,为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坚实保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如何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管党治党”——这,正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响亮回答!

  征程再启 谱写新篇

  2024年2月,甲辰龙年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天津,走进平津战役纪念馆。

  “这次看了平津战役纪念馆,三大战役纪念馆我都看了。三大战役在中国革命战争史上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以经典之作载入史册。”习近平总书记感慨系之。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鉴往知来、向史而新。在这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中国革命战争史要学而时习之,珍惜来之不易的红色江山,发扬革命传统,增强斗争精神,勇于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

  踏上新征程,向着新目标,历经103年风雨洗礼的中国共产党,奋楫再出发。

  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一面鲜艳夺目的五星红旗、一个留在月背的“中”字,又一次定格下中国航天的“高光时刻”。

  2024年6月25日14时7分,嫦娥六号返回器携带来自月背的月球样品安全着陆。中国首次在月球背面独立动态展示国旗。嫦娥六号完成世界首次月背采样和起飞,成为我国建设航天强国、科技强国取得的又一标志性成果。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中国式现代化要靠科技现代化作支撑,实现高质量发展要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

  就在“嫦娥六号回家”前一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辟论述科技创新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伟大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艰巨繁重的系统工程,对我们党而言,这既是光荣的历史使命,也是严峻的现实考验。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新征程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宏伟目标,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接续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扎扎实实把“蓝图”变成“实景”。

  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

  2024年6月6日,一场记者见面会上,“时代楷模”宝塔消防救援站的代表带来了一份特殊的“礼物”:

  小小纸盒里,代表平安的中国结和19张写满祝福的便签,见证了延安老区人民和这支队伍的“鱼水深情”。

  多年来,他们奔走于大街小巷,灭火救灾、抗洪抢险,被老区人民亲切称为“红军传人、人民卫士”。

  忠于党、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正是靠着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奉献而不断铸就的。

  新征程上,要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不断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汇聚磅礴力量,挺起新时代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中国共产党人究竟是怎样的人?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中,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称他们是“最优秀的男女”,有着“经久不衰的热情、始终如一的希望、令人惊诧的革命乐观情绪”……

  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特区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脱贫攻坚精神……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滋养着中华民族心灵家园。

  “我们党之所以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饱经磨难而生生不息,就是凭着那么一股革命加拼命的强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语气坚定。

  唯有精神上站得住、站得稳,一个民族才能在历史洪流中屹立不倒,一个政党才能始终挺立潮头。

  新征程上,要以伟大建党精神鼓舞斗志、砥砺品格,汇聚起一往无前的磅礴力量。

  往昔已展千重锦,明朝更进百尺竿。

  我们坚信,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用伟大奋斗创造了光辉伟业,也一定能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30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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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初心使命 续写新的荣光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各地举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活动,让老党员感受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引导广大党员增强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

  让老党员感受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6月25日,在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街道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主题活动上,黄浦区委副书记李忠兴为老党员代表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这是我作为一名党员的光荣时刻,党组织的关怀让我倍感温暖。”老党员刘小瑜说,“退休不褪色,我要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

  在刘小瑜领誓下,五里桥街道新任“两企三新”党组织书记以及新入党党员面向党旗,庄严宣誓。“我将以老党员为榜样,厚植为民情怀,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年轻党员孙安颖说。

  6月26日,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龙港镇岩泉村,在22名党员代表见证下,村党支部书记陈世海为陈绪国、曾凡河、陈绪柏3名老党员戴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纪念章既是荣誉,也是鞭策。”今年73岁的老党员陈绪国说。面对近日连续的强降雨,他和其他老党员主动参与防汛工作,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镇党委书记盖晓楠日前来到永安村老党员李冬青家中,为他佩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这枚纪念章,是党给我的荣誉和肯定,我感到特别温暖。”李冬青轻抚着胸前的纪念章,“我今年73岁,身体还很健康,要继续为村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我们要持续关注关心关怀老党员,向老党员学习,传承优良传统,主动担当作为。”盖晓楠说。

  砥砺初心使命,永葆党员本色

  6月20日,江苏省盐城林场党总支开展主题党日,盐城市亭湖区委组织部的同志向73岁的老党员王祚益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感谢党组织。”王祚益激动地说,“我要牢记初心使命,永葆党员本色。”

  响应党的号召,王祚益1982年转业来到林场后,和同事们在盐碱地上植树造林。虽然条件艰苦,他们从没叫过苦、喊过累。年复一年,荒滩碱地逐渐变成绿洲。他们还引进竹子、水杉、核桃、广玉兰等作物,在改善土壤的同时促进增收。

  “祝贺光志同志,向您学习致敬!也感谢您扎根基层为村民服务。”6月26日,在地处大巴山深处的陕西省紫阳县瓦庙镇新光村村医陈光志家里,村党支部书记贺习鹏为他佩戴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附近村民都赶来见证这场简朴而庄重的仪式。

  担任村医34年,陈光志用心守护村民健康,也见证了农村基层医疗条件的巨变。“这枚纪念章对我意义重大,让我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对基层医疗事业的关心支持。”陈光志说。

  6月27日,收到“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重庆市梁平区屏锦镇竹海村71岁的老党员廖忠祥难掩激动。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当地开办矿石开采企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我想自己作为一名党员,要带头保护生态环境。”1996年开始,廖忠祥带领村民栽树育林。他还义务担任护林员,每日早晚巡山。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家乡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如今已成了生态旅游景区。“我会继续守护好家乡的绿水青山。”廖忠祥说。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月26日,一场特殊的仪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星社区举行。94岁高龄、74年党龄的蒋士杰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挂到了杜学文、刘礼贤两名老党员脖颈上。

  抚摸着纪念章,刘礼贤说:“之前一直羡慕领到奖章的老党员,如今我自己也有了。”小区环境清理、公交车站秩序维持、邻里矛盾调解……今年80岁的刘礼贤积极参与社区创建“银发好时光 融入邻里间”公共服务品牌。今年,金星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杨圪塄街道东脑包社区的党员活动室里,84岁的吴成奎和几名老党员一起参加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党组织给我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让我备受鼓舞。作为一名党员,我要继续发挥余热。”吴成奎是杨圪塄街道红色先锋党员志愿服务队的一员,他和其他老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帮助社区清除小广告、打扫卫生等。每周三,他还到社区的调解室帮助化解邻里间的矛盾,近年来已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30多起。

  也是这一天,福建省福州市中医院“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结束后,内分泌科主任医师江映红快步走向诊室,立即投入工作。

  从事糖尿病治疗40多年的江映红,去年被医院返聘,坚持每周出诊。中医院实行“师带徒”模式,她的诊室里总是挤满来学习的青年医生。

  “纪念章是党对我的肯定。我一定做好传帮带,多多贡献自己的力量。”江映红说。

  (本报记者曹玲娟、范昊天、李蕊、姚雪青、高炳、常碧罗、叶传增、张枨、刘晓宇)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30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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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指明方向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题: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为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指明方向

新华社记者

“全党必须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不断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七一”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行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健全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等五方面,对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部署。各地党员、干部表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善用系统思维、科学方法,为进一步健全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积极贡献,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103周年诞辰纪念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重要讲话时,首先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广大共产党员致以节日的问候。

“七一勋章”获得者、“渡江英雄”马毛姐感慨道:“从革命年代先辈们舍生忘死解放全中国,到如今广大党员向着新目标努力奋斗,10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朝气蓬勃,正是因为抓住了党的建设这一关键。”

耄耋之年的马毛姐已有70年党龄,她表示,将继续为后辈讲述红色故事,传承红色精神,带动更多人向党、爱党,让“共产党员”这个称号更响亮。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但同时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

“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既肯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成就,又点明管党治党新挑战新考验,彰显了总书记强烈的忧患意识和使命担当,展现出新时代领航人把党治理好、建设强的坚定决心。”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说。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宋伟表示,聚焦党的建设,中央政治局在“七一”前夕举行集体学习是新时代以来的一项重要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发出响亮号召,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是我们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这是针对党的建设新领域、新阵地、新课题提出的重要要求,需要我们练就过硬本领、努力应对挑战。”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部长吴斌说。

吴斌表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每一个党支部都不能落下。“我们将聚焦‘三新’组织和群体的市场化网络化特性、社会化专业化特点、流动性多元化属性,分类施策,为推动新形势下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线下线上全覆盖而努力。”

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能力,是健全组织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盛夏时节,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万庄镇高家营村党支部书记冯亚楠顶着烈日在村里走街串户,带领村民装点乡村小院、发展庭院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在集体学习中提出“大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要求,让冯亚楠深有感触。“支部强,乡村兴。我们要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乡村治理的‘主心骨’、村民致富路上的‘领头雁’。”冯亚楠说。

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

延河之畔,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室里,教学科研部教师郭建明正组织学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此次重要讲话精神。学员们积极发言,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习近平总书记将‘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作为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要内容,是因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坚定。”郭建明说,抓好思想建设这个基础,他将和同事们一起引导学员深刻领悟党的创新理论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实干派。

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镇政府会议室里,党员干部们围坐在一起交流党规党纪学习心得。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此次讲话中又要求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党员、干部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融入日常、化为习惯’。”镇党委书记宋国梁表示,将继续带领当地党员、干部在一体推进认真学纪、准确知纪、对标明纪、严格守纪中,“醒脑子”“照镜子”。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至关重要。

“监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着力抓好政治监督、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以及一些重点领域的监督,为我们明确了工作的着力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纪委书记陈韬表示,西湖区纪委监委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治病强身相结合,把党规党纪严起来、立起来。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我理解就是要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让权力不脱轨、不越界。”第一时间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天津市纪委监委法规室四级调研员拜飞对制度治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他说,下一步将面向实践需要,在“研”字上下功夫,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法规制度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

责任清才能动力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就必须落实责任人、编织“责任链”。

“总书记要求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提出要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让我感到重任在肩。”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委书记余斌表示,将带头知责担责履责,以高质量党建赋能高质量发展。

广大党员、干部表示,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更加优异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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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8日 星期五

纪念黄埔军校建校100周年活动在甘肃兰州举办

  新华社兰州6月28日电(记者崔翰超)28日,“纪念黄埔军校建校100周年暨甘肃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成立35周年大会”在甘肃兰州举办。

  黄埔军校同学会副会长陈知庶表示,要团结凝聚海内外黄埔同学及亲属,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复兴伟业;要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和外部势力干涉,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要积极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创造两岸同胞绵长福祉。

  甘肃省政协副主席王锐表示,甘肃省黄埔军校同学会及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弘扬“爱国、革命”的黄埔精神,充分展现担当作为,在共同致力于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同时,热情投入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

  “我们要继承黄埔精神,为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黄埔亲属代表、新源万生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林芝说,作为黄埔后代,将继续发扬黄埔精神,助力新能源产业进一步发展,积极投身国家西部建设和发展的事业中去。

  纪念大会后,《回望百年路,逐梦新征程》图片展在甘肃艺术馆举行,回顾了黄埔军校创建以来的历史功绩,展示了黄埔军校同学会应运而生的突出作用,呈现了甘肃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成绩。本次活动共有黄埔军校同学会、甘肃省内部分黄埔同学及亲属会员等12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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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成员

第三章 组织登记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章 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六章 扶持措施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主体,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力量,是提升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职;

(二)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维护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民主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四)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促进农村共同富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履行下列职能:

(一)发包农村土地;

(二)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使用事项;

(三)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资源并进行监督;

(四)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者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个人使用;

(五)组织开展集体财产经营、管理;

(六)决定集体出资的企业所有权变动;

(七)分配、使用集体收益;

(八)分配、使用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的土地补偿费等;

(九)为成员的生产经营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十)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民自治;

(十一)支持农村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依法发挥作用;

(十二)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本法登记,取得特别法人资格,依法从事与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适用有关破产法律的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其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条 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第九条 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个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帮助和服务。

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管理、运行监督指导以及承包地、宅基地等集体财产管理和产权流转交易等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协调、扶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集体财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配备与集体财产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 成员

第十一条 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居民,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依据前条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对因成员生育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因成员结婚、收养或者因政策性移民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当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制作或者变更成员名册。成员名册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确认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和被选举为成员代表、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

(二)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参加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参与表决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和重要事务;

(三)查阅、复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报告、会议记录等资料,了解有关情况;

(四)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集体收益的分配、使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六)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

(八)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

(九)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和福利;

(十)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二)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作出的决定;

(三)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四)合理利用和保护集体土地等资源;

(五)参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公益活动;

(六)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对集体做出贡献的,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可以享有本法第十三条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权利。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可以自愿退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退出的,可以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获得适当补偿或者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其已经享有的财产权益,但是不得要求分割集体财产。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一)死亡;

(二)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已经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四)已经成为公务员,但是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五)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情形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经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其已经享有的相关权益。

第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

第三章 组织登记

第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集体财产;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四)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名称和住所;

(五)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村一般应当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可以根据情况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确有需要的,可以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和财产范围;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规则和程序;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机构;

(四)集体财产经营和财务管理;

(五)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的量化与分配;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变更和注销;

(七)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第二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中应当标明“集体经济组织”字样,以及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村或者组的名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二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确认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后,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的,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的,应当由各自的成员大会形成决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获得批准合并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继。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立的,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分配财产、分解债权债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立的,应当由成员大会形成决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获得批准分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时已经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达成清偿债务的书面协议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登记事项变动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需要解散的,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终止。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二)制定、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制度;

(三)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四)选举、罢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

(五)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工作报告;

(六)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的报酬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和报酬;

(七)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

(八)对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和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量化方案等事项作出决定;

(九)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出租方案等事项作出决定;

(十)决定土地补偿费等的分配、使用办法;

(十一)决定投资等重大事项;

(十二)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十三)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需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研究讨论。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成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成员无法在现场参加会议的,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线参加会议,或者书面委托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一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代为参加会议。

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由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理事长指定的成员主持。

成员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成员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较多的,可以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一般每五户至十五户选举代表一人,代表人数应当多于二十人,并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成员代表的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成员代表大会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行使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成员大会部分职权,但是第一项、第三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二项规定的职权除外。

成员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成员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二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理事会,一般由三至七名单数成员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副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产生办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理事会成员之间应当实行近亲属回避。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可以提名推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党组织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

第三十条 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

(三)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修改草案;

(四)起草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制度等;

(五)起草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量化,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出让或者出租等方案;

(六)起草投资方案;

(七)起草年度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等;

(八)提出聘任、解聘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决定其报酬的建议;

(九)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管理集体财产和财务,保障集体财产安全;

(十)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出租、入股等合同,监督、督促承包方、承租方、被投资方等履行合同;

(十一)接受、处理有关质询、建议并作出答复;

(十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

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理事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同意。

理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具体规定。

第三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监事会,成员较少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行使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监督检查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审核监督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状况等内部监督职权。必要时,监事会或者监事可以组织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报告。

监事会或者监事的产生办法、具体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

第三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召开会议,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保存会议记录。

第三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根据情况交叉任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

第三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履行诚实信用、勤勉谨慎的义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管理集体财产,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集体财产;

(二)直接或者间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

(三)以集体财产为本人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

(五)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六)将集体财产低价折股、转让、租赁;

(七)以集体财产加入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

(八)接受他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泄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商业秘密;

(十)其他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五章 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三十六条 集体财产主要包括:

(一)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资金;

(五)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和集体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

(六)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

(七)集体所有的接受国家扶持、社会捐赠、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财产;

(八)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财产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不得分割到成员个人。

第三十七条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实行承包经营。

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使用、管理。

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使用、管理。

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使用、管理。

第三十八条 依法应当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外的其他农村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直接组织经营或者依法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依法采取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经营。

第三十九条 对符合国家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优先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也可以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有偿使用。

第四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财产的收益权以份额形式量化到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财产包括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可以依法入市、流转的财产用益物权和第二项、第四项至第七项的财产。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量化的具体办法。

第四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第四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应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等,剩余的可分配收益按照量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份额进行分配。

第四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集体财产管理,建立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促进集体财产保值增值。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财产管理具体办法,实现集体财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第四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也可以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

集体所有的资金不得存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

第四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将财务情况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集体财产使用管理情况、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

第四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编制年度经营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收益分配方案,并于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供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查阅。

第四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审计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审计机关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自觉接受有关机关和组织对集体财产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

第六章 扶持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

各级财政支持的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项目,依法将适宜的项目优先交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国家对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优先扶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五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或者因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五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相应成本。

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经营性财产股权质押贷款;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保险服务。

第五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规划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集体经济发展各项建设用地。

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形成土地指标交易的收益,应当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队伍建设,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培养计划,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和引导各类人才服务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五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用水、用电、用气以及网络、交通等公共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配置方面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提供支持。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对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异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内部管理、运行、收益分配等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者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第五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受侵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五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的人员违反本法规定,以集体财产为本人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该担保无效。

第五十九条 对于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规定,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规定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及时提起诉讼的,十名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或者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起诉讼的,前款规定的提出书面请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所作的决定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六十二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非法干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财产管理活动或者未依法履行相应监管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未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法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讨论决定有关集体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参照适用本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五条 本法施行前已经按照国家规定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名称,本法施行后在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限内继续有效。

第六十六条 本法施行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已经被确认的成员,本法施行后不需要重新确认。

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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